抚养费用的额度将基于子女的具体需求、双亲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与确定。
其中,抚养费涵盖了生活所需的基本开支、教育费用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必要支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
夫妻离婚之后,若有一方负责
抚养子女,则另一方应承担起孩子必要的生活费用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乃至全部,具体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同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金额的合理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