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离婚后对原建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应如何分配

离婚后对原建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应如何分配

若经拆迁之房产原系夫妻共有,则倍受瞩目的拆迁补贴自然归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反之,该房产则仅构成一方之特定私人财产
至于在婚姻破裂之际,双方关于此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经友好协商而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诉诸权威的人民法院裁决分配方案。
唯有在个体财产情况下,免于参与此等事业。
然而,如有特别约定之情形,亦不必拘泥于该范畴。
在合法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类型财产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并归夫妻双方共有:
(1)工资、奖金及各类劳务报酬;
(2)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之财产,唯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另行规定者除外;
(5)另外,那些应当归属共有的其它财产。
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时,财产的分配需严格遵守平等对待,保护妇孺权益,适当照顾无过失一方,有利于生活和生产,尊崇当事人意愿以及不得损及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这几项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4-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