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与哪一方主动主张
离婚并无必然关联。
实际上,子女抚养权范围的确定须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深入磋商,以及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照顾能力及实际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若夫妻双方能在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子女
抚养权归属,那么子女抚养权将依此共识执行。
倘若双方难以达成共识,需要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时,法院将基于双方提供的养育条件作出裁决,以确保
监护权落在能够为子女带来更好生活和发展机会的一方手中。
一般而言,若子女尚不满两周岁,其
抚养权通常会给予母亲,除非母亲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此时法院可能会将孩子的监护权交给父亲:
(1)母亲染患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导致与孩子共同生活困难;
(2)母亲作为法定养育人,有能力但未尽到应有的
抚养职责,父亲对此表示反对,且希望拥有亲自照顾子女的机会;
(3)由于其他特定原因,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共同渡过生活的磨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