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关重要的是持卡人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前往发卡机构所在地的卡片部门并详细阐述真实情况。
绝对不可躲避责任或者拖延还款,因为这可能被银行视为恶意拖欠行为。
即便无法偿还全部欠款,依然可以尽力归还一部分以表达诚实守信的意愿。
2.对于信用卡欠款状况,当满足如下条件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
a)经各类催收手段均未能成功追讨欠款且本金以及利息累加已超1000元之数;
b)控制住了欠款方的存款以及其他固有资产的情报数据,需通过法院裁决予以冻结并执行相关行为;
c)由于欠款未获清偿被迫面临同行业对手提起的法律诉讼,因此必须共同配合废账回收工作。
3.逾期记录将依照既定流程自动录入中国人民银行所设立的个人信用报告体系中,在此过程中各个银行无须另行提交报告。
即便是清偿全部欠款,逾期记录亦无法得到消除或撤销,而是仅需等待24个月之后便会在系统内被覆盖。
需要注意的是,该信用报告系统能查阅近24个月之内的历史纪录。《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