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
盗刷行为,实际上是指那些
犯罪分子借助高超的技术手段,将他人的银行卡、
信用卡乃至密码进行复制,并通过这种方式非法获取现金以满足自身需求;
反之则是这些不法分子为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这无疑也构成了一种严重的法律
违法现象。
侵犯他人信用卡并进行盗刷这种行为,严格来说,应被视为一种
盗窃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任何盗取并且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都应当按照本法所规定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从重进行
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