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涉及非财产性纠纷的情况下,我们会收取起步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酌情浮动。
若案情涉及到财产权属,则需另支付基础服务费用为1000至2000元每次。
对于涉案金额超过1万元的案件,将依照以下费率表进行分段递增:
从10001元至1000000元区间的部分,收取费率范围是5%至6%;
而100001元至1000000元的第二个区间,费率为4%至5%;
从10万零1元至5百万元的部分,费率为3%至4%;
5百万元至1亿零1元的部分,费率降低至2%至3%;
1亿零1元至5亿元的部分,费率维持在1%至2%之间;
至于5亿元及以上的部分,费率仅仅在0.5%至1%之间。
(二)在审查起诉环节中,如不涉及财产关系,我们的收费标准为1500至12000元不等;
但如果涉及到财产权属,就会参照代理涉及财产权属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若不涉及财产关系,我们将根据身份不同采取如下收费方式:
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我们将收取费用介乎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而在自诉人和受害人的诉讼代理角色上,收取的手续费将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果涉及到财产利益的争夺,就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依法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