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法定
结婚证明而诞生的亲生子嗣同样需要
抚养费用的支助。
尽管没有依法取得
婚姻登记证书,但是这并不妨碍亲子关系中非婚生儿权益的主张以及可能面临的侵害或歧视行为的禁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非婚生子女应享受与其生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同胞兄弟姐妹相似的权利保障,并且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危害或者歧视。
此外,若非婚生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因各种原因未能亲自承担养育责任,他们有义务支付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自力更生的成年子女所需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