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确保公正公平,我们建议在
婚前协议中详细列举并明确规定男女各自的
婚前财产范畴,其中涵盖了诸如储蓄存款、不动产、
机动车辆以及其他贵重资产等各类项目;
2.为了保障
法律效力,婚前协议中务必明确规定各人的婚前
财产权属关系。
男方及女方有必要将这些财产细分,具体划分为男方可自主支配的
个人财产、女方可自由支配的个人财产以及可能需要共同使用的财产等不同
类别;
3.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各类收益也应被纳入婚前协议的约定范畴之内,比如储蓄存款的利息收益、不动产的房租收入等等;
4.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关于婚前财产生效的相关条款与时间期限务必要在书面上明确注明。
男女双方需在婚前协议上亲笔签名,并认真写下签署的日期以示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