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此类事件所具有的影响无疑是重大且棘手的。
之所以如此评价,是因为一旦成为刑事
犯罪嫌疑人并被采取
刑事拘留的
强制措施,就意味着潜在的
刑事法律风险正在悄然逼近。
特别在我国现有的
刑事侦查体制与技术手段框架之下,若是身陷这一境地,那么被追究
刑事责任,亦即被判处
刑罚的可能性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出于这一考量,当我们面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之际,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切勿心存侥幸。
为了
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应当迅速寻求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予以协助,以此获得更加完善、严谨的法律援助,规避各类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