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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他人物品是否构成侵占罪

若对他人之物品实施不当扣押,如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便可能导致侵占罪的形成。
然而,在评估是否构成侵占罪时,还需考虑物品本身的价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所涉及的犯罪对象主要包括三类财物:
首先便是合法委托他人管理的财产;
其次包括他人遗忘或遗失之物;
最后则是他人隐匿或埋藏的物品。
具体来说,侵占罪是指某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恶意占有、隐藏等方式,将委托他人保管之财物、遗失物品,甚至包括隐匿或埋藏的物品列入自己的私有财产,且此种行为亦达到一定数额,同时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返还上述财物。《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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