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进行
再婚之后,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仍然应当由提供
抚养条件和抚养费的一方继续负担。
尽管存在生活环境上的改变,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责任却并不因此而消失。
倘若该子女的
监护权益归属母亲,且抚养费用由父亲负责支付的话,那么当女方选择再婚时,只要孩子的养育之父愿意全权承接这一义务,那么就可以解除原有的抚养费支付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