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包合同在何种情况下被判定为无效的几种特殊情形:
首先是倘若建设单位未持有
营业执照或虽持有营业执照却不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资格条件,那么他们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分包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若建设单位在该争议工程中尚未依法办理出土地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凭证,此时他们与施工单位所缔结的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建设单位如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匹配的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那么此类分包合同亦会被视为无效。
最后,若建设
工程分包合同未能以
书面形式签订并生效,那么这份合同同样将面临被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