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在所租房屋的租约期限内去世时,其在世期间曾共享居住或共同经营的对象,仍然有权依据原本签订的租赁合约继续承租此房。
这是基于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得出的结论。
换句话说,当承租人在
房屋租赁协议所规定的日期结束前逝世,那么与其在世期间就已经同住或共同参与商业运作的相关人员,将可尊崇原本的
租赁协议条款,以相同的条件再继续租用该所房产。《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
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
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