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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承租方在所租房屋的租约期限内去世时,其在世期间曾共享居住或共同经营的对象,仍然有权依据原本签订的租赁合约继续承租此房。
这是基于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得出的结论。
换句话说,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协议所规定的日期结束前逝世,那么与其在世期间就已经同住或共同参与商业运作的相关人员,将可尊崇原本的租赁协议条款,以相同的条件再继续租用该所房产。《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最新修订: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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