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对河砂的未经授权的开采行为,其并不构成普通意义上的盗窃。
因为,从法律层面看,盗窃罪所涉及的主要侵害的是公民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物及其衍生的财产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必经的环节便是通过非正当手段将财物从原主人手中夺走,使之脱离控制。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偷采河砂这种行为对于国家资源的所有和管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并不能被归类为盗窃罪。
相反,对于此类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应当依照专门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非法采矿罪”来加以判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