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关系走向破裂之时,则夫妇之间那原先共享的
共同财产应依据双方达成的共识予以妥当处置;
若此项协议无法得到有效履行,便应交由公正无私的法院根据具体财产状况,以及按优先保护子女利益、妇女权益及无辜方权益这三大原则进行公平裁决。
然而,私人性质的财产无需纳入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