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年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到成年的公民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情况下,他们所签署的合同只要得到其合法
代表人或通过获得合法代表人的认可与批准,便可视为有
法律效力之协议;
然而若是未能得到上述认可与批准,则这一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协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类
未成年人如要签订纯收益型合同或者与他们实际状况与心理智龄相匹配的合同,均可被视为有效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未成年人皆有权自主执行相关决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