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抚养义务的确立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遵循有助于维护子女人身心理健康水平的宗旨,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其次,在子女处在哺乳期阶段,应当将
抚养权赋予哺乳的母亲方;
再次,当子女哺乳期结束之后,若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抚养权协议的话,则需要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裁定;
最后,对于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所涉及到的抚养权处理问题,应充分尊重并适当参考该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