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顺利履行之时,
当事人有权据此解除相关合同。
换言之,不可抗力因素应当符合以下三项特征:第一,其具有不可预测性,即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不可抗力事件的降临简直如同晴天霹雳;
其次,其必然性无可避免。
哪怕面临着突如其来的难以预料的灾害,最终也无法逃避;
最后,其对抗性无法被消解。
这便是不可抗力的核心内涵与终极特征。《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