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合约顺延相关事项的约定,必须经过主合同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字认可;
同时,需对预计延期的具体期限予以明确规定,并在协议文本中以显著方式加以标记;
此外,亦须清晰表述出主合同的核心内容,或将主合同以附加文件的形式纳入此份约定之中;
最后,为确保有效性,该等约定应由双方共同签署加盖公章进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