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处理之时,如若存在一方故意隐匿、非法转让、出卖或是销毁彼此间
婚姻存续期间的
共有财产,或者蓄意制造
虚假债权来侵吞其配偶财产的恶劣情况,那么在离婚事宜完成之后的未定期限内,一旦矗立在另一方处的上述
违法行为被揭露出水面,该方便有权向法院提出支持请求对昔日的共有财产再次进行分割。
而关于此类请求重新进行
财产分配的
诉讼时效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被定格于三年整,自受害方发现相关行为之日起便开始算计。
关于反对先前
财产分割协议的申请改变或废除,应当在男女双方达成
离婚协议之后的一年内
提出诉讼主张。《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