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夫妻双方均负有相互
抚养的强制性义务。
在特定情形下,如其中一方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需承担抚养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向其追索
抚养费用。
同时,这种互相关怀治愈之道的婚姻之爱始于合法有效的婚姻缔结,直至合法有效的婚姻解除之际而终结。
若不幸发生
离婚事件,女方将无法继续强求男方履行
抚养义务,但可依据实际情况申请男方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援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
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