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规定,成功阻止救出遭
绑架妇女的
犯罪行为可处以两年至七年的
有期徒刑;
但若情节较轻微,则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在阻止救出遭绑架妇女的过程中,该罪行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良好声誉以及被拐卖、
被绑架妇女、被拐卖、被绑架儿童的合
法人身权益。《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