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夫妇长时间未同住相处,若未进行正式的
离婚手续或未经法院裁定为
离异,则均不得视为已
离婚。
在我国,离婚仅有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与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
解除婚姻关系这两种合法途径。
并不存在因夫妇
分居便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我国法律框架中并无自动离婚的这项离婚方式。
然而,尽管夫妇间分居并非可导致自动离婚的因素,但由于情感问题造成的长期分居,却可被视作判断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的重要依据。
若夫妇在
提出离婚申请时,能够证明他们因为情感不合而已经连续两年以上处于分居状态,那么法院将考虑判定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若经调解后无效,则法庭应依法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