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公证遗嘱只有经过公证程序方能获得其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非公证的其他类型遗嘱,只要其在表达方式上真实可信,遗嘱人具备独立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无任何触犯法律法规之处,即可认定为具备有效性。
值得强调的是,法律认可的遗嘱编制形式涵盖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