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责任方面划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此类车辆为挂牌形式经营,在发生事故时,其责任应当由车辆所有者与所挂靠的企业双方共同承担,承担起连带性的民事赔偿责任。
实际上,在车辆挂靠的过程中,车辆所有者与所挂靠的企业常常会签署相应的协议来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在他们之间订立的条款中,通常都会注明车辆在出现意外事故后,由车辆所有者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所挂靠的企业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内部约定仅能在挂靠企业层面上起到限制作用,却无法对抗那些对于此项约定毫不知情的第三方。
在实际的事故处理过程中,即使签订了该等协议,所挂靠的企业仍然需要和挂靠的个人共同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