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管理中,区分工程分包与
劳务分包至关重要。
工程分包业务中,
承包商针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并负责其所获得的关于部分非主体工程的所有结算工作。
而在劳务分包业务中,
承包方仅负责任务输送,工人的
工资薪酬则由分包商自行解决。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工程分包商自身的履约活动,如人力资源、机械设备和材料采购以及项目管理,都必须通过自我执行来实现,而劳务分包商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必须与其从承包商处获取的机器设备、材料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最后,还需强调的是,
工程分包合同签署需要得到业主的许可,反之,对于劳务分包合同而言,则无需业主认可。《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