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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诉讼时效,是从该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开始起算;
倘若在后续阶段中存在持续性挪用公款的情况,则需自最后一次挪用公款行为终止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还需根据可能被判定的最重刑法来具体设定,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进行讨论:
(1)如若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后该犯罪行为便不再具备追溯效力;
(2)若其法定最高刑罚介乎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在历经十年之后这种行为便失去了追溯权;
(3)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为了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其追诉期限必须要等待十五年之久才会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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