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再婚离婚情况下,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分配问题,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夫妻双方之间的自行协商过程。
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后续的处理将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当事人拥有的个人物品或资产,在离婚程序中并不涉及到相关的分配问题。
然而,对于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通常会秉持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处置,尽管这仅是正常情况下的标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如夫妻有一方实施了重婚行为或存在其他情事有失公允的过错行为时,法院在财产分配过程中或许会对无辜受害者进行相应的倾斜和照顾。
因此,具体的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