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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却不履约怎么办

在此情况下,作为合同履约方的第三人若未按照约定履行自身责任,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持续履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赔偿相应的损失等具体事项。
对于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以因违约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该损失不仅包含合同执行本身所带来的利益,也涵盖了在完成合同义务后仍有可能获取的收益;
然而,赔偿数额不应超过在签订合同时,违约方已经预见或应当能够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失上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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