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自行进行协商,如若能够达成共识,便可化解纷争。
然而,假如借款合同时限已届满,且经由出借方多次催收后,借款人仍然未能按时还款,此种情况下,出借方可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以此来运用法律的强大力量,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和维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