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所产生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做出如下判决:
对于那些未经许可便擅自进行猎杀、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人,量刑标准可能介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若其情节较为严重,法院则有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再附加相应的罚金处罚。
更加严重的情况下,诸如情节极其恶劣者,法庭将予以判处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额外负担罚金甚至没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