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4-18 10:40:10 已帮助109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宗旨均在于使得要约自法律层面丧失其效力。
尽管这两者皆必须在承诺做出之前予以实施,然而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若干差异:
(1)撤回的启动时机是在要约尚未来得及生效之际,然而定义为撤销的行为则是在那些已将要约送达至受要约方且该要约已然生效,但受要约方尚未给出承诺的特定时间段之内。
(2)鉴于要约的撤销是在该要约已有效成立之后才出现,因此对于要约撤销的条件和范围都有严格的限制。《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