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无明文强制性规定债权债务关系确认之欠条须一式两份书写,通常情形下,仅需一份即可满足实际需求,即由债权人妥善保管;
然而,若行为人拟采取双重保障措施,亦为合理之选。
关于欠条的内容撰写,除保证字迹清晰无误,纸质完好无损外,更应详细阐述欠款缘由、欠款人姓名、欠款数额及货币种类等事项,若涉及利息支付问题,亦须明确注明利率计算方式。
如遇大宗借贷事务,还需要求担保人签字盖章,相互确认后方可正式生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