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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方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若在尚未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生育子女,女方却坚决拒绝承担起育儿责任并拒绝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时,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来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同时向女方主张其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益待遇应与婚生子女相同,因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对此进行侮辱、侵害和歧视。
对于未能亲自照顾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是生母,他们都有义务承担起孩子的必要抚养费用,以此保障未成年子女能够健康成长,以及帮助那些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解决经济困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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