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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区别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区别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4-04-17 18:20:14 已帮助23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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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区别
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全资认购公司所需发行之所有股份,从而设立公司;
而募集设立则是指由发起人先认购公司理应发行股票中的一部分,余下的股份则通过向公众公开发行或向特定对象进行私募来完成设立。
关于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之间的主要差异,具体如下:
首先,发起设立的操作过程更为简洁,只要全体发起人均已足额认购股份,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然而这种方式对全体发起人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他们需要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实现全额认购公司所需发行的全部股份。
相比之下,募集设立的发起人只需投入较少数目的资金,便能在社会各界中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进而使得公司能迅速地筹集到大量资本,具有明显的优势。
然而,由于募集设立涉及除发起人之外的其他参与方,因此法律对此类设立方式规定了更为严谨的程序流程。《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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