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公共安全专题 > 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是否有权利要求商场赔偿

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是否有权利要求商场赔偿

在商户经营场所内,倘若由于他人行为而导致受损害情况发生,那么这一责任将由肇事方承担侵权补偿责任;
而对于诸如酒店、购物中心、银行、长途汽车站等商业运营单位以及公众场合的管理人员或运营机构,若未能全部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则需承担相应程度的补充责任。
在相关责任人已对受害人承担了补充责任之后,他们有权向暴力侵害行为的肇事方寻求索赔。
因此,若在商场中遭遇不法分子袭击,而现场安保人员未能及时采取制止措施,便可视作商场并未完全履行其安全保障职责,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商场做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4-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