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制造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毒物、具有辐射性的有害物质或导致传染疾病传播的病原体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之物品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定为触犯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行。
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违法者应受到三年及以上至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处罚;
若情节严重,则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甚至被判处死刑的沉重惩罚。
这里所说的"非法制造",特指除国家指定的具有特定科研、教育、生产资质的单位依法研发上述类型物质的活动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危险物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