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猥亵及侮辱行为所违反的罪责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该犯罪种类所侵害的核心权益是妇女的人身自由及其私密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以及公众对于其个人名誉权的尊重;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类行为通常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来直接强制性地从事猥亵行为或进行侮辱性言辞的举动;
紧接着,行为人的身份特性并非该犯罪行为所严格要求,即一般性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
最后,在行为动机方面,犯此罪行的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持明确的故意态度。《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