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关系紧张冲突持久,长期分离生活,无论历时多久都不会自然产生所谓的“自动
离婚”的法律效应。
若欲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需采取以下两种合法途径:
协议离婚及
离婚诉讼。
在取得双方
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前提下,才能展开协议
离婚的程序;
然而,如
诉讼离婚一样,倘若夫妻因感情出现裂痕而导致长期
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将会判定该情况属于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若经调解无果,便可由法院依法作出准许离婚之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