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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去判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去判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17 10:50:16 已帮助9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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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去判
首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然而配偶却并不认同,若未出现法律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形,那么即便展开审判程序,法院亦可能不会判令离婚。
司法实务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下,诉讼的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官通常以此作为拒绝做出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之一。
在庭审环节,当事人常常辩称双方婚姻情感尚未枯竭,还期望能够好好携手共度余生,面对这类情况,法官往往会给予被告一次挽救的机会,期待双方更加珍视并保护彼此的爱情,以维持婚姻的稳定性,从而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
然而,不能武断地认定首次提起诉讼便必然无法得到离婚判决,只要首次提请离婚时提供充分的证据,能清晰地展现出双方已经到达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地步,法院同样有可能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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