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夫妻
结婚后确实有权力签订有关财产独立的协议。
然而,为了确保该协议具有
法律效力,他们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前提。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双方一旦决定结为夫妻,便有权就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任何时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其在结婚之前已经拥有的
个人财产做出明确的分配安排,即这些财产可以被指定为各自所有、夫妻共有的或部分属于各自、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而且,即便已经进入婚姻生活,双方也仍然保留着自由更改这些约定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这样的协议并不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时,它才能对参与其中的双方具备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