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在哺乳期内离婚的案例中,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判给女方,然而这并不影响双方达成共识并商定将孩子的监护权交予男方进行抚养。
同样地,若女方存在如下情况,孩子的监护权仍可被判定为归属男方所有:
(1)由于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慢性病,导致子女不宜与她共处日常生活;
(2)在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前提下却不尽到相应责任,在此基础上父亲坚持希望孩子能够跟随他生活;
(3)基于其他特定因素,例如子女确实因为各种理由无法稳定地和母亲共同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