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之相关条款要求,任何医院或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及
个人信息,均应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此类行为若导致了严重后果,则
处罚力度将依情节轻重而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
警告、或者责令该机构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至1年内不等;
倘若行为严重至需要举证证明,可面临
吊销其中,且构成
犯罪的话,还得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
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九款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