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需探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可能面临何种司法
处罚,则需要考虑所拔取之树苗的价值以及进行此次行为的动机和缘由。
具体而言,可能面临下列情形:
首先,因擅自移除别人所种植之树苗而造成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损害,往往被视为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律例,此类行为将被判定为损坏公物或私人物品的行为,并可处以五至十日不等的
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更为恶劣,则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对于造成
财产损失超过五千元的,据
犯罪构成判断,可能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
刑法的规定,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等
刑罚。
再者,如果
行为人出于个人目的,擅自拨取他人种植的树木并企图占为己有,且该树木所涉价值较大的,即触犯
盗窃罪。
按照法律条文,应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倘若行为人打着破坏的旗号,对尚处于生长过程中的经营性树木实施破坏行为的,将会被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也将处以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