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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看守所羁押时间计算遵循以自然日为准,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起算的规则。这一规定确保了羁押期限计算的公平性与准确性,避免了因起始日计算方式带来的争议。
(2)当羁押期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时,通常会在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释放。不过对于在押人员,羁押应至期满之日结束,不能因节假日而延长,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3)在整个羁押过程中,当事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具体案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
提醒:羁押期限计算关乎当事人权益,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后分析。
2026-02-02 07: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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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羁押时间计算要以自然日为准,送押当日不算,从次日起开始计算羁押天数。
(二)如果羁押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通常在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释放,但被羁押人员到羁押期满之日就应结束羁押,不能因节假日而延长。
(三)若遇到相关情况需要帮助,可聘请律师,律师能够会见当事人并了解具体案情。
法律依据: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2026-02-02 06:5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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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羁押时间按自然日算,开始当天不算,从次日起计。比如上午送押,当天不计入20天羁押期,次日为第一天往后推。
2.若期满最后一天是节假日,通常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释放。但在押人员应期满即放,不因节假日延长。
3.有需要可请律师,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
2026-02-02 06:0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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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看守所羁押时间以自然日算,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起算;期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一般节后首个工作日释放,但在押人员应至期满日释放,可聘请律师了解案情。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计算有明确规则。开始羁押当日不纳入羁押期限,从次日起正式计算。比如被拘留人在某天上午送押至看守所,该日就不算在羁押期限内,从次日起为第一天往后推算。若羁押期限为20天,按此规则计算到第20天即为期满。当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时,通常会在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释放被羁押人员,但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必须严格按照期满之日执行释放,不能因节假日而延长羁押时间。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聘请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具体案情。若大家在这方面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2 04:0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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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羁押时间以自然日计算,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起算。如被拘留人某日上午送押至看守所,该日不在羁押期限内,从次日起算第一天,往后推算至相应天数。例如5月1日上午送进看守所,5月2日为第一天,到5月21日满20天。
2.若羁押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通常在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释放,但在押人员应至期满之日结束羁押,不得因节假日延长。
3.若有需求可聘请律师,律师能会见当事人并了解具体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明确羁押时间的计算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2-02 03:43: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