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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对于构成变造股票债券罪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在已完成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不同,犯罪嫌疑人可能将面临以下两种刑罚:
第一种是,如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俗称“额定”),则应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惩罚,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处罚,或者视情节轻重,选择二者其中之一处理。
第二种是,假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即高于“额定”),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罚,并且需要另外支付人民币二万元至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样地,如果涉及到犯罪组织或机构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该机构也将面临罚金的处罚,且对包括主要领导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惩罚,然而,对机构本身的处罚则更倾向于行政性惩罚。
因此,无论什么情况下,法律都对这些违法行为保持着严惩不贷的严肃态度。《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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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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