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用得视为可进行一次性的支付行为。
当夫妻在
离婚之后,其中一个孩子被独自指定为
监护人,那么这个负有
责任人就必须承担孩子生活所需的大部分或全部费用。
关于这些费用的具体倍数以及期限的远近,夫妇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议处理;
倘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问题将交由当地法律法庭进行裁决。
在此之前的协议及裁决结果,不应该阻碍今后孩子在其生命过程中获得必要生活资源时,向其亲生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已经签订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