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不幸逝世,而他的妻子仍然在世,那么仅有他们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之一半可以被视为丈夫的遗产。
在对这笔遗产予以分配时,他的妻子和儿子应当依法成为主要的
继承人,并就这部分遗产按各自所占比例进行平分处理。
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条例的明确规定,丈夫离世以后,其与妻子共同持有的财产需要将其中的一半划归给仍在世的妻子,剩余的部分则可作为已故者的遗产由继承人来进行分配。
倘若事前存在书面
遗嘱的情况下,可按照遗嘱中条款内容对剩下的那部分财产做出处置;
然而如果没有留下书面遗嘱,那么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工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的是,并非仅仅针对已经过世之人所持有的财产进行分配,同时还要考虑其生前所背负的
债务问题。
根据相关
法规,这些
债务应当由其
直系亲属(即
财产继承人)负责偿还,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作为其
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也需要承担起该孩子的
抚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
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