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过程中,关于
财产分配的协议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其效力便如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然而,若其中一方察觉到
财产分割方面可能存在
欺诈或
胁迫等不当手段,他们有权寻求人
民法院的援助,以此来重新划分
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双方
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了新的财产协议,那么新协议同样可作为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