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贪污罪犯罪行为的既遂程度所对应的量刑标准,可以具体细化为如下几个原则性规定:
1、若贪污赃款数额较大且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例如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附加罚金的刑事责任;
2、如果贪污数额巨大且涉及其他更为严重恶劣的情节,如,谋取政治利益、损害国家公权力等,则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必须附加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当贪污数额达到属于特别巨大级别的状态,且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例如,造成国家重大损失、严重侵犯群众权益等,则必须判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相应剥夺或者充公。《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